2)【案六】第一章:二十年前_迷案追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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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!哪里需要哪里搬!”江听白喊了一句非常有年代感的口号。

  我们确实都是一块砖,当初因为一起人体模特的案子把我们聚到一起,先是成立专案组,后是直接转为重案组。

  这么久以来,我们侦破了不少所谓的重大刑事案件。但对我而已,特别是对一个刑警而言,刑事案件没有普通和重大之分,我们所做的,都是维护正义,将罪犯绳之以法。

  “有人知道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吗?”我坐在椅子,问他们。

  江听白摇摇头,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,自己正在吃海底捞,莫名其妙就被老大叫了回来。

  沉默许久,林子凡开口说道:“老大临走之前只提了一嘴,说这是一起横跨二十年的案子。”

  “二十年?是不是二十年前有一起悬案,至今没有侦破,曾经的凶手又再次作案了吗?”这是我脑海闪过的第一个念头。

  因为二十年,除了时间概念,还有一个法律概念,那就是二十年的追诉期。

  关于刑事责任追诉时效的规定,是在刑法第八十七条,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;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;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
  这不是绝对的,如果警方和检察院认为经过20年之后还需要追诉的话,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就可以。同时,在法院受理之后逃避侦查或是审判的,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。说白了,只要警方有证据锁定凶手的,藏20年也没用。所以,不要觉得犯法之后藏20年就没事了。

  “具体我也不太清楚,好像是二十年前一起案子的凶手怎么样了。”林子凡摇摇头,对于这起横跨二十年的案子始末,他也不是很清楚。

  算了,现在怎么猜也没用,老大既然把我们从休假中叫了回来,就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

  “老大去公安厅开会之前,只是提到了一嘴,说是发生了一起和二十年前一样的案子。”林子凡摇了摇头,对于案情的始末,他也不是很清楚。

 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,沈若山走进重案组办公室,神情凝重,一言不发。

  他站在门口,环顾四周,厉声说道:“怎么少一个人,薛杭呢?”

  “薛杭还在泰山,今晚的飞机回来,夜里就能到。”我解释着。

  沈若山沉思了一下,定了定神,眼神十分尖锐:“来不及了,通知薛杭,自行改签飞机到清风市,咱们这次要出省办案。公安厅已经下令,本案由重案组接管,当地警方会全力配合咱们的工作。我会把目前的案情卷宗分发给你们,其他的,当地警方会告诉你们的。”

  清风市所在的省份,要与我们的所在地跨度三个省。

  沈若山为我们安排了最近的航班,要求我们立刻整理好办案所需工具,立刻出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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